什么是非法證券活動?
非法證券活動是指違反《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未經有權機關批準,擅自公開發(fā)行證券,設立證券交易場所或者證券公司,或者從事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證券投資咨詢等證券業(yè)務的行為。
非法證券期貨活動點多面廣,具在較強的迷惑性和隱蔽性,嚴重損害群眾利益,擾亂資本市場秩序,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以下是較為普遍的非法證券活動:
1、“非法推薦股票、基金、期貨”
是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向投資者或客戶等服務對象提供證券投資方面的服務,并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業(yè)務活動。
2、違法違規(guī)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一般是指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變相降低投資者門檻、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夸大或虛假宣傳、違規(guī)保本保收益、投資者人數超過法定人數限制等行為;挪用或侵占基金財產、將固有財產與基金財產混同、違反合同約定列支費用、進行利益輸送等行為; 私募基 金管理機構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失真。
3、場外配資
是一種股票術語,指融資融券以外的,所謂的股票配資公司公開的借錢炒股。
4、股市黑嘴
一般是指編造、傳播證券虛假信息。股民參與互聯網投資被騙是時有發(fā)生的事,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是最普遍的股市黑嘴表現形式。
5、非法代客理財
是指非法機構利用互聯網非法向社會公眾從事證券投資咨詢、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以及其他委托理財業(yè)務,通常采用公告、廣播、電傳信息、電話、說明會、聯誼會、推薦會、朋友介紹等方式,編造虛假信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詐騙群眾錢財。
6、非法集資
是指實施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從而構成的犯罪。非法集資并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在實踐中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行為人一般根據具體情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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